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志平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意见。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周志平利用担任宜春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本文由星辉平台编辑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jnjrdiaokeji.com/news/1514.html